我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大气污染突出地区将启动区域限批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9日讯(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孙秀英)记者日前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确保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该厅自17日起已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海口、三亚、文昌等8个重点市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市县将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

  据了解,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部署要求,督查组将海口、三亚、文昌、琼海、澄迈、保亭、白沙、琼中8市县列入督查重点市县,展开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内容包括5个方面:2015年度计划的燃煤小锅炉整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油气回收治理和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筑工程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迁现场和渣土运输现场等扬尘污染管理;机动车检测、黄标车管理等机动污染防治;油烟、烟尘、烟熏槟榔、秸秆禁烧等监督管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空气自动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等。专项督查明确要求,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督责任,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将报请省政府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