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网报道
记者获悉,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日公布了海口今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6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50%,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
据了解,2016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