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培琳 实习生林美余 通讯员吴芳玲)省税务局近日出台促进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等进一步支持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在促进减税降负方面,除房地产业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限度落实海南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不断减轻企业税负。继续研究扩大试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支持使用本地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的企业发展。

  此外,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继续执行海南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积极配合财政、社保等部门提出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建议,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稳定缴费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体现减费要求的社保费收入预算,严格按照海南省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目标组织征收,对缴费人以前年度的欠费,不自行组织集中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