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刘佳
4月25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澄迈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一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被告人吴某鸿、刘某清、王某强、叶某云等15人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称,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吴某鸿纠集被告人王某强、王某彬、叶某云、张某伟(均为刑满释放人员)及刘某清、王某顺、沈某浪、吴某星、吴某东、王某深、吴某兴、许某龙、王某雄、吴某龙等14人,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壮大其团伙势力,实施犯罪活动,该团伙非法制造枪支6支,持有作案砍刀一批;为获取不法利益,该团伙成员在澄迈县永发镇地区使用暴力手段,实施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多次聚众寻衅滋事,打砸施工工程车辆、烧烤园物品,肆意毁坏财物,价值达2万多元。
该恶势力团伙,多次在澄迈县永发镇地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伤害,庭审中有一名被害人家属及一名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2天。休庭后,将择日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