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在特岗教师的3年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履行合同义务,且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将对其进行解聘并取消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通告明确,在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幼儿园任教的特岗教师,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报考人员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可根据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招录单位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