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全面实施高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自2015年起,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今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高校,在学校办学中不能评为合格等级,将不批准或停止其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等学校一、二年级本科生必须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三年级以上(包括研究生、博士生)必须开设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各学生学分。同时,要合理安排体育教学内容,体育项目开设不少于15门。
省教育厅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学生毕业时能熟练掌握二项运动技能,使之终生受益。(记者 郭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