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2015年海南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在海口召开。6月5日,2015年海南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在海口召开。

  6月5日,2015年海南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在海口召开。南海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将于6月至9月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会上,海南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海南银监局和海南证监局有关领导分别通报了海南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典当行业、银行业、证券业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海南省金融办王年生分析了当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做了详细的部署。会上,王年生做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狠抓重点领域,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监督,力求实效。

  据介绍,2015年海南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1.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作为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2.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作为重点排查群体;3.以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网下公开宣传,尤其是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及电话、短信宣传作为重点清理对象;4.加强对本地主流媒体发布广告资讯的审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言行约束,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员工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5.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要加强机构、员工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

  “尽管非法集资形式呈现多样化,但主要特征相同,就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使得众多受害者上当受骗。”海南省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背后,一定是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陷阱和圈套。

  延伸阅读: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目的。目前已经发现的形式主要有:以发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内部股票、集资券、国债组合凭证、投资受益权、“会员卡”等形式集资及直接向社会集资投资于实业等各种形式,新的非法集资形式还在不断出现。

  非法集资活动常见种类、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积极;

  防范建议: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1.投资前应向工商等相关部门了解对方的经营、法人等情况,尤其是对那些“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辨析真伪,以防上当。

  2.识别是否是非法集资,主要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集资活动是否得到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性质。

  3.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