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道堵塞致家里被污水泡

  业主拒交物业费后被断电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断住户电的做法是不对的

  “因为物管处不作为,我拒交物业费,物业就断了我家的电。”6月2日,家住海口市海府路省粮食局职工宿舍7栋的住户周先生向记者反映,拒交这笔费用是因为经过他家的公共排污管道出现堵塞,脏水、污水溢进了家中,导致财物被浸泡,而找物业处理此事时,物业却不管。对此,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李主任称,是断了他家的电,业主认为物业做得不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据介绍,周先生是1995年底入住该小区,15年来他一直都在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但从今年2月11日,新来的物业领导下令将周先生家里的电断了。“天气这么热,又长时间不供电,在家里什么事都做不了。”周先生说,因断电已经给他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

  周先生称,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至今,他确实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这是因为2010年10月份他所居住的7号楼由于公共设施年久失修,从他家中经过的下水管道、排污管道出现损坏堵塞,脏水、污水溢满了家中的所有位置,家中的东西被脏水、污水浸泡,并发霉发臭,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0万元损失,面对这种情形,他向物业服务中心求助,而他得到的答复是7号楼是集资建房,物业服务中心管不了。为此,他就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而水电费他一直都有去物业交,但物业却一直不收。如今,他家已经停电近5个月了,日常生活严重受影响。

  对于周先生的说法,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李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周先生的说法只是一面之词,如果周先生认为物业在哪方面做得不对,可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拒交物业费等费用是不对的,目前周先生家一共拖欠物业费、水电费1万元左右,这已经严重影响了物业的正常运行。”李主任说,他从今年1月份接任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后,曾多次找到周先生协商解决此事,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如果可以,物业考虑可以减免周先生家一半的物业费。

  随后,记者咨询了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断其住户电的做法是不对的,对此,他建议周先生从本月起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物业也将恢复供电。至于之前的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