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城中村将建电动自行车棚

  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记者张婷 通讯员林宇)为深刻吸取琼山区“10·18”、龙华区“10·21”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海口龙华区将在即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利用近9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整治期间,龙华区将着力推动居民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改善辖区消防安全面貌。具体措施包括: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2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2016年3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2017年6月底前达到100%。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防止发生火烧连营;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铺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应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安装可视监控探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实行物防、技防措施。对确实没有条件建设室外电动自行车棚的群租房,应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