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察院提醒:不要随便泄露隐私 如遇敲诈先报警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类交友软件更是层出不穷,一些警惕性不高、涉世不深的女性在对方花言巧语的诱骗下,通过手机将裸照发给对方,还有女性不注意保护隐私,在手机里保存“艳照”。殊不知一旦照片被不法分子获取,对方往往会以此进行敲诈勒索。

  案例1

  微信传裸照被敲诈

  去年7月初,小李通过微信结识了一名苏姓男子,经过几日的聊天,两人的认识逐步深入后,苏某向小李索要照片。为了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她发给了苏某几张稍显暴露的照片。去年7月4日,苏某采用威逼利诱的方式向小李索要她的裸照,当时她惧于苏某在某聊天群体里的影响力,于是就给苏某发了张全身裸照。

  岂料苏某在收到裸照后就以将裸照传播到网络上为由要挟小李,并对她进行敲诈勒索。出于畏惧,小李在报案前先后给苏某汇钱4次,共计9800元。2015年3月10日,苏某被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

  案例2

  手机藏裸照遭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