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0时57分,万宁市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龙滚镇里山园村附近山上树林着火。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调派万城中队由邱启钧指导员带领12名指战员、2辆水罐消防车赶赴现场灭火。

  1时34分,救援官兵到达现场,大队教导员立即带领值班参谋展开火情侦查和询问知情人。经侦查和询问得知:因村民燃烧菠萝地垃圾未及时熄灭,造成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树林过火,燃烧已持续1个钟头,目前处于下降阶段。由于山岭道路陡峭,消防车不能到达火灾一线,指挥员当即下令:万城中队2辆水罐消防车停放在203国道处;其他官兵佩戴好个人防护和通信器材,分成两组,因地制宜,利用打火把和砍刀从上风处往下风处灭火。

  3时18分将明火全部扑灭,由于起火的是杂草、树木,过火面积较大且堆积树叶很厚,加之天气干燥、风大,极容易复燃。官兵对残余的火星进行扑灭并用水带水枪出水对周边的发烟较大的区域进行喷洒。

  3时52分确认无复燃危险后中队官兵收检器材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