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海口琼山区法院调解,两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获3万元补偿

  《嫌弃丈母娘?男子闹离婚!》

  海口演丰镇男子卢某以妻子林某隐瞒真实年龄、丈母娘是侏儒症患者等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4月17日上午,卢某和林某离婚纠纷在琼山区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卢某现年30岁,林某现年36岁。今年1月21日,卢某以妻子隐瞒真实年龄、以怀有身孕强迫自己领取结婚证及岳母是侏儒症患者等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卢某诉称,双方于2012年初经人介绍认识,随后建立恋爱关系,交往过程中卢某发现林某比自己大6岁并且其母是侏儒症患者,卢某的家人了解到林某家庭情况后强烈反对,卢某决定与林某分手,不料被林某告知她已怀有身孕,卢某无奈之下只好与林某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后不久,卢某与林某开始分居,小孩生下后由林某抚养,最终卢某认为两人没有感情基础难以共同生活下去。

  对此,林某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不存在自己强迫原告结婚的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夫家人将自己拒之门外,且对生下的小孩也不管不问,自己只好在海口租房居住独自一人抚育小孩。她对这段婚姻关系感到极度失望,同意离婚,但要求卢某补偿从小孩出生以来至今的抚养费用。林某还认为,卢某丢着小孩不管和辱骂其母亲是侏儒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要求卢某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为双方分歧较大且卢某申请做亲子鉴定,法官没有当庭进行调解。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当事人双方多次进行沟通交流,终于让两人冷静下来,理性解决问题,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卢某在看到鉴定结论确定儿子是自己的后,考虑到林某当前没有工作和固定住所,提出2岁的儿子小强由他抚养,林某每月给付生活费直至小强年满18周岁,他补偿林某相关费用3万余元,林某最终放弃了让卢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