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本科第一批院校和本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以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7日8:00至8日17:30进行。省考试局发布公告,提醒以下事宜: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高等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所报专业对身高和单科成绩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专业学费标准。拟填报民族院校的汉族考生,请注意查看报考学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中关于汉族考生的录取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的艺术类招生学校(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3至31页中所列的学校)。本科艺术类招生学校文化课投档成绩的资格线为383分,各类别(即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的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考试局将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并将于7月10日通过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对于此类考生的投档办法是在文化成绩达到383分的考生中,以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投档后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选择填报学校。

  参加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填报志愿指南》第284至289页提供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取得相应合格资格的招生学校志愿,并将志愿填写在志愿填报系统里的“艺术校考梯度志愿”栏内。考生如果也参加了海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也可以同时填报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3至31页中所列的相关专业类别的招生学校。如果考生仅参加了省外学校的“校考”而没有参加海南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不能填报《填报志愿指南》第23至31页中所列学校的志愿,已填报的也不能投档录取。对于省外艺术“校考”学校,海南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考试局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绩提供给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符合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省考试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只填报本科第一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医学院。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结束之后、本科第二批录取开始前进行。

  省考试局特别提醒,考生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漏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许欣 唐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