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讯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更是农业生产的源头和农村发展的根基。然而,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四而村800多名村民,守着村边面积为2000多亩的高坡园耕地却无法耕种。一年又一年,村民们眼睁睁看着大片良田被外人租去办养猪场、建彩钢板厂、开办歌舞厅、保健美容院等等。村民称通过查询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编制的《海南省农村土地地籍图集》可证实,上述耕地正是标注在四而村名下,然而,村民称他们去种树,树会被砍,种庄稼,庄稼会无端被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却是:四更镇政府长期将耕地出租给他人并认为耕地为镇政府所有。

  镇政府与村民争地争利的背后真相到底是什么?近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赴当地进行了采访。东方市四更镇党委书记邢润南坚称上述土地归镇政府所有,并由镇政府出租给四更镇原某干部之子经营,至于何种方式出租以及租金收入等与四而村村民无关。昨天,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不管上述土地有没有确权,其使用权均与镇政府无关。

  村民反映 镇政府多年来强占村民土地 村民无地可耕为生计发愁

  近日,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四而村多名村民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四而村周边有约2000多亩高坡园耕地,这些耕地为多为沙地,非常适合种种植地瓜和西瓜等。然而,村民守着大片良田无法耕种。一年又一年过去,他们眼睁睁看着大片耕地被外人租去办养猪场、建彩钢板厂、开办歌舞厅、保健美容院、建楼房等等,而他们自己却无法耕种。

  “过去我们种树树就会被砍,种庄稼也会被人毁掉。长期以来,这些地都由四更镇政府霸占着,并出租给个人老板经营。农民大多靠土地生存,缺少土地的四而村村民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因此,我们希望镇政府能够体察民情,不应该与民争利。”村民王先生称,为了主张权利,他们委托法律工作者通过查询由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海南省农村土地地籍图集》,发现上述耕地确实是标注在四而村名下。然而,上述土地一直被四更镇政府据为己有,并转包出租给他人经营,现如今全村800多口人却只有不到400多亩土地。“村里的青壮年只能外出打工,这两年工作越来越不好找,村民只好返乡回家务农,但是现在村里的土地非常少,平均每人不到半亩地。”王先生说,村民希望能要回家门口这块祖辈耕种的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这样就不会再为了生计而发愁。

  记者目击 耕地被出租 除了种西瓜之外还开办工厂、歌舞厅和美容院

  7月6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东方市四更镇四而村了解情况,在村民反映的高坡园耕地的的范围内,记者看到有一些地块正在兴建楼房,大部分地块被出租给外来客商种植西瓜,还有一些地块被出租办起了彩钢夹心板加工厂,更有一些土地被开发建设成了歌舞厅和休闲美容中心。

  据瓜农林先生介绍,他来自文昌,目前在这里经营一块西瓜地,经营方式是跟一名叫黄弟(音)的老板合作经营的,他提供技术及管理,黄弟提供土地,至于土地是向谁承包的,他并不清楚。瓜农符先生跟林先生也是一样的情况,他自称也是提供技术及管理,对方提供土地双方合作经营,对土地来源也一概不知情。

  “我们村是老革命村了,祖祖辈辈都在种地,可现在家门口的耕地都不能耕种,原本属于我们的耕地却被镇政府强占并非法出租给别人,宁愿让开歌舞厅美容院都不返还给村民耕种,目的就是为了赚租金。”村民吴先生说。

  四而村主任 向市国土部门反映 却被要求先找镇政府盖章

  6日上午9点30分许,商报记者在四而村村委会见到了该村村主任吴清权。接受记者采访时吴主任介绍说,高坡园耕地面积大约2000多亩,1962年被划为四更镇农场作为育苗使用,1986年四更镇农场瓦解。按说,土地当时就应该及时归还给四而村。但事实上,高坡园耕地从那时起,便由四更镇政府长期占为己有,并以1200元/亩的价格转包出租给别人。如今村里800多人口却只有400多亩土地,让村民为生计犯了难。"村民认为该地块就在四而村周边,当年农场瓦解之后,四更镇人民政府就应该把土地还给村民垦复还耕。"吴主任说,上述耕地明明就标注在四而村集体名下,且并没有其他另一方对此地主张权利。所以,镇政府不应该与民争利。多年来,他们曾多次找四更镇政府交涉,但最终无果。

  采访中,吴主任向记者出示了两张地图,一张名为“四更镇”编号为海南G032005的地图,地图显示产权单位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该地图上,高坡园耕地的面积标示在“四而村农民集体”的字样下面。另一张非常粗糙的纸制地图名为“四更镇林场宗地图”,该地图上显示宗地号为:012100001,制图时间为:2007年3月22日,但这张地图并没有显示出自哪个单位,在这张地图上,高坡园耕地面积则标示在“四更镇农场”字样的下面。吴主任说,这张小地图就是上述土地的承包老板黄弟给村民提供的,目的就是以此让村民死心。

  “我们也曾到市国土部门反映情况,国土部门建议我们写出申请材料,由镇政府加盖公章再向他们申请。现在的问题是,明明就是四更镇政府与村民争利,他们怎么会给我们盖章呢?”吴主任说。

  据四而村治保主任关昌太介绍,自2000年以来,村民们曾多次前往四更镇政府要求返还土地被拒,“我们自己家门口的土地都没有权利耕种,这让我们靠什么去生活?”关昌太无奈地摇头。

  四更镇政府 耕地确由政府出租

  6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四更镇政府了解情况。对于四而村村民所反映的情况,四更镇党委书记邢润南称,高坡园耕地在1986年四更镇农场瓦解之后,被承包给一个叫黄某的人,承包期为50年,黄某当时是镇政府干部。黄某离世后,由其儿子黄弟继续经营,承包价格不是村民所说的1200元/亩,而是100元/亩,“这块地并不是四而村一个村在争,也有其他村庄在争这块地,所以说,任何有争议的土地都属于政府所有。”邢润南说,镇政府已经对上述土地使用多年。因此,上述耕地的使用权归镇政府所有。对于四而村人均不足半亩耕地的现况,邢书记则笑称“那没有办法解决”。

  四更镇分管国土的副书记欧李利则解释说,黄某并不是镇政府的正式员工,只是镇政府外聘员工,在当时担任四更镇农场的负责人,农场解散之后就把该地块转包给黄某经营了。对于这块地的争议,欧李利表示如果村民有异议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欧李利还向记者介绍说,四而村村民反映的情况,已经由东方市信访办转交给四更镇政府处理,但四更镇政府作为事件当事人,没法处理。因此,他已经向上级汇报,并建议由东方市国土部门具体协调处理,如果国土部门认为上述耕地应该由四而村村民耕种,他们会尊重并执行上级政府作出的决定。

  市国土局 耕地不属四更镇政府

  7月6日下午约5时30分,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分管地籍工作的林振松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村民反映的《海南省农村土地地籍图集》地图上标示在某地块上的村名名称,只是一个标示、地貌概念而已,并不能显示该地块是否确权,地块是否确权还需要专业人员在电脑上通过专业的操作方式才能确认。

  随后,东方市测绘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志强在其电脑上对该地块进行查询,结果显示,高坡园耕地并不属于四更镇政府所有,且尚未确权。张志强表示,争议方可携有关证据向东方市政府申请确权,如无相关证据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四更镇党委书记邢润南称有其他村子想要这块地外,并未发现其他一方对此地块主张权利,这一点得到了东方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证实,“除四而村外,没听说谁对此地主张权利。”东方市国土局副局长蒙勇如是说。综上,所谓争议其实主要是四而村村民与四更镇政府之间的“争议”。记者还注意到,张主任提供的所有有关上述地块的资料中,只有一张名为“四更镇四而村(1-4)小组农民集体宗地图”,宗地号为:012000001,但并没有找到承包人黄弟提供的宗地号为:012100001、名为“四更镇林场宗地图”的图纸。

  省国土厅 镇政府无土地使用权

  那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编制的《海南省农村土地地籍图集》(2007年5月),标注在四而村名下土地亩数,到底是不是可以证明这些土地就归四而村所有呢?四更镇政府对上述土地又有没有使用权呢?

  7月7日上午,商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农村土地地籍图集》里标注在四而村名下土地亩数,尚不能证明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就一定是归四而村所有,但在确权时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根据记者介绍的情况看,上述土地可能还没有确权。但不管这地土地有没有确权,四更镇政府都没有使用权。不过,镇政府可以进行管理。该负责人最后建议,村民小组可以及时向东方市政府申请对上述土地进行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