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第一组检查海口时发现,海口永兴食品站(以下简称“永兴镇屠宰场”)于今年1月4日就被海口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3万元,但该屠宰场至今仍在运营中。

  执法检查组在一份于今年6月4日下发的《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发现,该屠宰场因环境保护未经验收便擅自投入经营,1月4日,海口市环保局就已将《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至屠宰场,处以停止经营并处罚3万元。但直到执法检查组检查当日,该屠宰场仍正常营业。

  屠宰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永兴镇定点屠宰场建于2000年,当时永兴镇附近还没有太多居民,因规划原因,这家屠宰场没有排放管网,每两天用一辆3吨的污水抽粪车往外运送污水。

  海口市农业局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顾贫介绍,这家屠宰场是2004年被省商务厅专家及有关部门评为达标单位,但现在已不符合国家环评要求。虽然它已被环保部门叫停,但为了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求,目前该屠宰场仍处在过渡期,暂时开门营业。

  “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我们将对不达标的屠宰场以镇为单位合并起来,减少屠宰场网点,提高屠宰场各项检验标准,在保证老百姓对猪肉需求的基础上打造合格的屠宰场。”顾贫说。执法检查组建议,海口在关停该屠宰场的同时要注重疏堵结合,用别的屠宰点来填补空白,合理规划,统筹整顿。对永兴屠宰场而言,要在过渡期内积极整改,改进污水处理手段,提高检测手段,完善追溯体制,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