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海口市召开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公布了《海口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7月16日下午,海口市召开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公布了《海口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海网记者周静泊摄)

  南海网海口7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南海网记者从7月16日下午召开的海口市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海口市政府近日发布了《海口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建立多种机制对全市40个农贸市场进行整治管理。

  《方案》按照海口市政府“六治一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全市40个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进行整治,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力争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双创”)要求。

  据了解,《方案》整治对象为海口市主城区范围内的40个农贸市场及其依附生存的马路市场。整治区域范围包括: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整治内容包括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方案》中还提出将建立多种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海口市农贸市场环境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主要包括:

  一、建立三级联动和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海口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通报;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区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市级其他成员单位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辖区内设有农贸市场的镇街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开办者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4个巡查小组,每月2次对40个农贸市场整治情况进行巡查评比,并填写《农贸市场巡查评分表》,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不力的事项进行督办,限期整改达标,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连续2个月评比排名末5位的农贸市场所在区的分管领导将被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

  四、建立考评奖惩机制。由海口市商务局牵头,市纪检监察、工商、市政市容委、法制、五大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专项考评办法,明确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及市场管理者的问责和奖惩。

  五、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海口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建设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