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网络科技公司职员方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并操控程序文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帖子信息进行删除(覆盖、掩藏),非法获利148万余元。今天,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自2013年4月22日至2014年6月30日,方某使用恶意代码共删除帖子567条,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48.92万元。从2014年1月至6月,黄某某利用注册账号六次付给张某某共计140243元,张某某又根据黄某某的要求六次付给黄某某账号共计63963元,自己个人实际获利共计76280元,共同非法经营数额为162.9443万元。(邢东伟 崔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