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因公伤残最高可获27万保险金

  海南日报海口8月21日讯(记者陈怡李关平通讯员郑东阳)今天,海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举行,这标志着惠及全省公安民警的保险服务项目在我省正式启动。

  根据保险协议,民警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险保障:烈士或因公牺牲可获保险金20万元、病故可获10万元、伤残最高可获得27万元;另外中国人寿赠送重大疾病、交通意外、健康咨询等增值服务。投保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

  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多达29名,因公负伤民警多达230名。

  据悉,此次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由中央财政为全国公安民警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家庭负担,对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