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海南廉政网8月24日发布消息,屯昌县纪委日前对屯昌县粮食局原局长陈贤礼,副局长王绥方、黄运佳,原副局长陈圣勋(现已退休)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陈贤礼任屯昌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多次召集县粮食局副局长王绥方、黄运佳和陈圣勋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以“借款”的名义向县粮食局三家下属企业抽取资金共计39.7659万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县粮食局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各类津贴补贴。对此,陈贤礼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王绥方、黄运佳、陈圣勋负重要领导责任,四人行为均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贤礼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绥方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黄运佳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陈圣勋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补贴已退回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