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标志 通讯员 吴海青 何仕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文昌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民警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在省森林公安局的督办和指导下,集中警力破获一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刑拘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

  据了解,2014年12月22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电话报案称,公坡镇白秋三村潘某家祖宗地上生长的2株沉香树被盗。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民警及聘请林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勘验,遭盗挖的2株沉香树被人连根挖走,由于现场只有2个土坑,没有留下树木伐桩,林业技术人员无法计算林木蓄积量。由于无法收集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也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员有作案嫌疑,案件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近期,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文昌市森林公安局以此为契机,重新梳理案件,并请求省局刑侦支队派员介入指导。在专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涉案嫌疑人何某奖、符某、陈某飞、宋某喜等4人被锁定。经民警的多方工作,犯罪嫌疑人宋某喜、陈某飞于6月23日21时主动到该局投案。当晚,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何某奖和符某迫于压力,也先后主动投案。经连夜突审,宋某喜等4人对盗挖2株沉香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实,2014年11月间,公坡镇白秋村三队村民何某奖(男,47岁)和符某(男,42岁)商量准备将该村潘某家祖宗地上天然生长的2株沉香树卖掉,由符某负责联系买主。符某通过陈某飞(男,32岁,文城镇德田村委会村民)将出售沉香树信息告诉宋某喜(男,41岁,文城镇人),在宋某喜安排陈某飞跟随符某、何某奖到白秋村三队查看2株沉香树后,陈某飞同意以人民币1.1万元价格购买该2株沉香树。2014年12月间,宋某喜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将1.1万元购树款交给陈某飞带去买下该2株沉香树,同时由陈某飞雇请民工和一辆农用小四轮车及司机到白秋村三队非法采挖2株沉香树,后运至文城镇坑美村委会宋某喜家附近种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喜等4人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