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名女子不满其打伤医院保安被警方拘留十天,近日向法院起诉派出所,自称其探视在医院工作的前夫时,多次遭该名医院保安撩起裙子抚摸大腿调戏,愤而反抗致对方受伤,要求警方撤销对其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但是,由于不能出示证据,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女子的诉求。

  当事人:遭调戏防卫时打伤保安

  冲突发生在2013年9月13日。女子李梅在起诉状中称,当天去找在珠海吉大某医院工作的前夫,不料遭到医院保安张某平调戏,此前张某平在病房和主任治安室内曾多次撩起她的裙子,用手摸她大腿,因她抵挡,张某平便打人,她遂采取防卫措施,事后拨打110报案。

  经法院调查,李梅和张某平两人均受了皮外伤,其中李梅右上臂、右肘部、左前臂等出现表皮脱落、皮下出血,张某平左无名指表皮剥脱,但均未达轻伤。

  李梅说,出乎她意料的是,事后拱北口岸分局却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给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希望法院撤销警方的这一处罚决定,并对调戏、殴打她的保安张某平加重拘留处罚和罚款。

  警方:纠纷系女子引起,处罚正确

  对此,拱北口岸分局在法庭上解释,经调查,当天李梅在某医院住院部5楼其前夫刘某办公室大声吵闹,保安张某平赶来劝阻,李梅对此不满,持雨伞追到该楼层医生办公室门口责骂张某平,并用手拉拽张某平的衣服。张某平用手拨开李梅,反遭李梅多次用雨伞殴打,双方随后发生打斗。

  接到报警后,拱北口岸分局民警随后将李梅和保 安带到派出所调查,经询问目击证人、调取医院视频监控录像,均清楚地反映了李梅首先责骂并殴打保安引发双方冲突的全过程,李梅反映遭张某平多次调戏,只是 片面之词,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拱北口岸分局随后已分别对李梅和张某平作出处罚,鉴于纠纷系因李梅引起,其在案件中负有较大责任,遂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 留十天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违规。

  针对为何医院录像和监控视频均显示是李梅率先挑起冲突,并殴打保安张某平,李梅解释保安张某平多次调戏并说要在众人面前弄死她,她对自己遭调戏侮辱感到气愤,录像事出有因。

  无证据法院不予采信调戏一说

  由于李梅并未出示证据证明其遭保安调戏,该案 历经一审、二审均被驳回。终审判决还认为,本案中,双方争执打斗是由李梅引起,李梅在案件中主观过错较大,且在公共场所造成了不良影响,张某平最初仅是履行报案责任制止李梅大吵大闹的行为,故李梅应负主要责任,李梅如今上诉请求警方加重对张某平的处罚意见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