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政府领导人事变动,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调整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海南省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省长刘赐贵: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工作。
副省长毛超峰: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宏观经济、重点项目、国土、环保、交通、能源与核安全、测绘等方面工作;
协助省长分管财政、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统计局、省地税局、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省物价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行政学院、省政府研究室、省地质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穗办、省档案局、省接待办、省粮食局、海南银行(筹)、省农信联社工作;
联系省国税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金融机构在琼分支机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工作。
副省长李国梁:
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商务、对外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商、安全生产、洋浦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贸促会、省盐务局工作;
联系省工商联(总商会)、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办、省烟草专卖局、海南电网公司工作。
副省长王路:
负责教育、文化、城乡规划与建设、科技、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人防办、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
联系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科协工作。
副省长何西庆:
负责旅游、农业、农村、民政、民族宗教、水务、林业、扶贫、农垦和防汛、防风、防旱、抢险救灾、群众团体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台办、省扶贫办、省农垦总局(农垦总公司)、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台联、省残联、省气象局、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工作。
副省长陆俊华: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与人口、海洋与渔业、海防口岸、国资、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海洋渔业厅、省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海防口岸办、省政府民航办、省应急办、省跨海工程办(省铁路办)、省红十字会、中国南海研究院、省发展控股公司工作;
联系驻琼部队、海口海关、海口边检总站、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工作。
副省长李富林: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工作;
联系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工作。
秘书长陆志远:
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事项,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通知指出,海南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南省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省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省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省政府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再后一位省政府领导代理,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理期间工作。(实习记者 刘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