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手摧树老城8.45亩风景林被毁

  澄迈森林公安介入调查

▲民警介入调查▲民警介入调查

  商报讯(记者王辉摄影报道)“如果是普通老百姓没有经过林业部门审批砍一棵树早就立案抓人,政府部门铲倒了8亩多树却无所谓。”5月3日上午,澄迈老城镇美且村几位村民来到澄迈县森林公安局,举报老城管委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强行摧毁农民在老城开发区南二环路北侧8.45亩风景树的行为违法,要求森林公安部门处理此事与个人毁林在法律上一视同仁。

  据老城镇美且村村民林方光介绍:澄迈县政府安排位于老城开发区南二环路1公里处北侧地段约321亩土地作为海南生态软件园C地块项目用地使用。从2013年2月21日至今年4月29日三年多时间里,澄迈老城管委会多次下发红头文件给美且村,要求各村民共同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青苗进行丈量、清点,以便进行征地补偿。

  林方光等村民在该范围内种植风景树面积为5.99亩。林方光与老城管委会就这些土地上的青苗补偿问题多次协商不妥。3月15日,老城管委会再次向林方光等村民下达《通知》,要求林方光等三日内提供这5.99亩土地权属证明及土地承包合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逾期将视无主物处理。林方光认为老城管委会如此要求不合理,要求老城管委会出据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准许砍伐铲毁种植在这些土地上林木的批准文件。

  然而,老城管委会不能出具文件,却于4月29日上午出动5辆推土车、铲车等工具,把老城开发区南二环路北侧1公里处8.45亩合计5344株成才风景树全部铲除毁掉。

  4月30日,林方光等村民在向国际旅游商报记者报料后又向澄迈县森林公安局报警,民警随后赶到了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澄迈县森林公安局2名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堪察,并要求林方光等于5月3日上午到澄迈县森林公安局做笔录。目前,澄迈县森林公安局已受理此案。

  林方光咨询了相关律师后对记者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老城管委会砍伐摧毁这片林地是否违法,记者将跟踪报道。